close

第一章、參賽資格

  • 物理系所在學學生及教職員(以可提出證明文件為準)。
  • 光電研究所研究生,以提得出光電所隸屬於物理系之証明為準。
  • 一校系僅需附上一份光電所隸屬於物理系之証明。
  • 若該校有光電系大學部之存在,該光電所即不能報名。

第二章、檢錄方式

  • 學生證
  • 若無學生證應持有照證件及在學證明。
  • 若無教職員證應持有照證件及蓋有校章之教職員在職證明。
  • 若身份證遺失應持有附上照片之第三證件。

第三章、檢錄規則

  • 開賽前10分鐘須完成檢錄手續,由大會檢錄。

(雙方隊長若有疑問亦可檢錄對方球員) 

  • 至檢錄台登入球員名單,未登錄名單上之球員,及未完成登錄之球隊不得出賽。
  • 於檢錄時,任一隊伍出賽之選手不符合報名規定,經大會查證之屬實,將取消該選手比賽資格,該校將有所懲處(參照保證金制度)。

第四章、選手頂替問題

  • 各校確認選手名單將會公布於官網,方便各校去查看每間學校的選手姓名,如查核到不符合的報名資格,並提出證明,經大會查證之屬實,將取消該名球員比賽資格。並扣除保證金1000元整。 
  • 若某隊在比賽時派槍手上場被檢舉,經大會查證屬實,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扣全額保證金且不退報名費。
  • 對參賽選手身份有疑慮時,提出方式及裁定方式以各賽事規則為準。 

賽後檢舉槍手時效性:

如發現槍手並於賽後一小時內告知大會,將會取消該隊該場勝利資格,並取消之後參賽資格且扣全額保證金 

如一小時之後告知,則取消該隊之後參賽資格並扣全額保證金。

 

第五章、運動精神規範

  • 選手有嚴重不禮貌及違反運動精神狀況,裁判可判該名選手該場禁賽,並扣除保證金500元整。(依裁判認定為準)
  • 肢體衝突(打架、鬥毆 ),扣除該系全額保證金,所有被裁判認定參與衝突之球員,立即禁賽,並取消該球員所有比賽資格。
  • 違反運動精神之具體事實將呈報給該隊伍所屬之學校。

第六章、違規扣款說明

  • 比賽遲到:開賽後10分鐘內(依紀錄台時間),無法出賽之球隊,或是未達大會要求人數之隊伍,以遲到論,將扣除保證金500元整(進入雨備場地則為同上)。若是因大會判定為不可抗拒之因素者,不在此限。
  • 取消比賽資格:開賽後超過15分鐘內無法出賽之球隊,或是未達大會要求人數之隊伍,將取消該場比賽資格以棄賽論,並扣保證金1000元整。
  • 棄權:如該隊無法出賽, 應在開賽前十分鐘告知大會,將以自動棄權論,不予扣除保證金。

第七章、保證金說明

  • 以系為一單位,各收取新台幣3000元整。
  • 收取保證金方式:郵局匯款方式收取,郵局填單繳款後,請電話聯絡告知總務以確認保證金之款項並將匯款單妥善保管。
  • 退還保證金方式:依規範扣取保證金,扣完為止,並於比賽結束後統一以匯款方式退還給各學校。

第八章、附則

  • 凡總則未盡之事宜,以裁判為比賽爭議之最高裁決者;若各項比賽項目有其特殊規定,則以其特殊規定行之。

以上規範與各賽事訂立比賽規則及場地規定,請參加比賽選手及與會人員務必遵守。若有違規,依照上述規則處理,並公布違規事件與校系名稱於官方網站上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physcup2010 的頭像
    physcup2010

    清新物戰

    physcup20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